广西公共机构2022年度节水型单位创建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admin ▏阅读: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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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3号)文件,该文件对全区各区直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建设做了详细部署,并要求各复核与创建单位于2022年10月28日前由各主管单位汇总报送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着重提到:
1、2017年以前已经认定的节水型单位的要全部完成复核。
2、节水型单位复核和建设均参考桂建城〔2020〕14号文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执行。
3、所有节水型单复核和建设均需要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并随节水型单位复核或申请报告一同提交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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