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节水型高校创建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作者:admin ▏阅读: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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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自治区住房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了2021-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复核的通知,除了常规的节水型单位创建计划外,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进行创建,已成功创建节水型单位的高校,统一按照该标准进行复核自评。
《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对比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创建要求更高,评价体系更全面,且在人均用水量、计量率等创建评价点方面,基本上体现了一票否决制,因此造成了部分已创建节水型单位成功的高校复核自评才得十几分,此次按照新的标准复核,几乎等于重新创建,原有的节水条件、节水材料只有部分可适用于新的标准。以下示例出新标准创建的主要重点及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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