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核定用水单耗 助力南宁华恩新材料公司享受税收优惠
2026年9月,我司受南宁华恩新材料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开展水平衡测试及用水单耗核定工作。经核定,该企业综合新水消耗满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限值要求,为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政策背景:再生资源行业的"水耗门槛"
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发展,国家对企业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生产再生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三、再生资源"类别第3.7项明确规定:以废塑料、废的塑料复合材料为原料,生产改性再生塑料、再生塑料颗粒、再生瓶片、塑料粉碎料、再生塑料制品、废的塑料复合材料再生的产物、塑料化学再生的产物,且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
目录对退税条件作出了量化约束,其中与水资源消耗直接相关的指标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综合新水消耗须低于1.5吨/吨废塑料;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综合新水消耗须低于0.2吨/吨废塑料。综合新水消耗是否达标,已成为再生塑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硬指标"。
二、核定过程:以水平衡测试为基础的科学核算
接受委托后,我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南宁华恩新材料公司开展了全面水平衡测试,系统摸清了企业取水、用水、循环利用、损耗排放等各环节的水量关系。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及相关技术标准,通过资料核查、现场查勘、计量设施校核、水量平衡分析等方式,对企业新鲜水取水量、废塑料处理量等基础数据进行逐项复核与核算,科学核定了企业综合新水消耗指标。
三、核定结果及其对企业的实际价值
经核定,南宁华恩新材料公司综合新水消耗优于目录规定的限值要求,满足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政策的用水条件。此次核定的实际价值主要体现在:
为税收优惠申报提供依据:核定报告可作为企业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重要技术支撑材料,助力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帮助企业摸清用水家底:通过水平衡测试与单耗核定,企业系统掌握了各环节水量关系,明确了用水管理的薄弱环节。
挖掘节水降耗潜力:以核定数据为基准,企业可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实施节水技改,实现"以测促节、以核定优",降低生产成本。
四、行业展望:从"政策驱动"转向"数据驱动"
随着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用水单耗核定已成为连接企业节水管理与政策红利的关键环节。对技术服务机构而言,数据质量、核算方法的科学性与项目经验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广西绿沁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平衡测试与用水单耗核定技术服务,以专业能力保障测试与核定成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发展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提供可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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